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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 5891.19-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
第19部分:起爆藥極限起爆藥量測定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測定起爆藥極限起爆藥量的儀器、設備及材料、試驗準備、試驗步驟及結果處理。
本部分適用于起爆藥在規定條件下起爆藥的最小裝藥量測定。
2 原理
將不等質量的被測起爆藥以一定的壓藥壓力壓裝在規定的起爆裝置中,引爆起爆裝置,觀察其爆炸完全程度,找出能夠完全引爆起爆裝置的最小藥量,以此作為被測起爆藥的極限起爆藥量。
3 儀器、設備及材料
試驗用儀器、設備及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a)壓力機:經標準銅柱校準后,與計算壓力的誤差不應超過±5%;
b)分析天平:最大稱量為200g,分度值為0.0002g;
c)直流電源:適用于引爆電點火頭;
d)游標卡尺:分度值為0.02mm;
e)水浴(或油浴)烘箱:控溫精度為±2℃;
f)銅管殼:直徑為5.1mm,高為8.2mm;
g)鋁加強帽:與管殼緊配合;
h)綢墊(FZ 66201):規格為401平紋綢;
i)鉛板(WJ 580):直徑為35mm,厚為2mm;
j)三硝基間苯二酚鉛(WJ 617);
k)黑索今(GJB 296A-1995);
l)電點火頭:通電后能起爆試樣。
4 試驗準備
4.1 將被測起爆藥、三硝基間苯二酚鉛、黑索今分別放入水浴(或油浴)烘箱中,在60℃±2℃的溫度下烘2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備用。
4.2 用分析天平稱取經4.1處理的黑索今0.030g,準確至0.0002g,置于銅管殼中,以117.6MPa的壓力壓藥。
4.3 分別稱取經4.1處理的三硝基間苯二酚鉛(對于直接能被電點火頭點燃的被測藥劑,可以不用三硝基間苯二酚鉛作點火藥)0.030g、被測起爆藥和黑索今0.020g,準確至0.0002g,依次置于帶有綢墊的鋁加強帽內,以49.0MPa的壓力壓藥,并做好記錄。
4.4 稱取黑索今0.020g,準確至0.0002g,并依次將黑索今和經4.3壓好藥的鋁加強帽裝入4.2的銅管殼內,并以49.0MPa的壓力壓制成試樣數發,并編號,記錄每一編號的被測起爆藥質量,備用。
5 試驗步驟
5.1 按圖1將試樣連接到直流電源電路中。
5.2 接通電源,起爆試樣。
5.3 測量試樣在鉛板上的炸孔;炸孔直徑不小于試樣外徑時為全爆,小于試樣外徑時為半爆;若連續試驗的數發試樣均全爆,則需要適當減少被測起爆藥的藥量再進行試驗;若試樣有半爆,應適當增加被測藥劑的藥量,直至找到數發試樣連續試驗均為全爆時被測起爆藥的最小藥量。
5.4 分別稱取三硝基間苯二酚鉛0.030g、在5.3中找出的被測起爆藥的藥量,準確至0.0002g,置于帶有綢墊的鋁加強帽內,再分別以73.5MPa、34.3MPa、14.7MPa的壓藥壓力各壓制10發.
5.5 稱取黑索今0.30g,準確至0.0002g,并依次將黑索今和按5.4壓好的鋁加強帽裝入4.2的銅管殼內,并以與5.4相對應的壓力各壓制10發試樣。
5.6 重復5.1、52的操作,直至將壓制的試樣全部引爆。
5.7 測量、記錄每發試樣爆炸后鉛板上的炸孔。計算各種壓力下的試樣平均炸孔直徑,準確至0.1mm;以平均炸孔直徑最大者所對應的壓力為較佳的壓藥壓力。5.8 采用5.7選出的較佳壓力作為鋁加強帽的壓藥壓力和銅管殼的壓藥壓力,重復4.2~5.3的操作步驟,找出該壓力下極限起爆藥量。
5.9 按找出的較佳壓藥壓力和極限起爆藥量,壓制試樣50發進行試驗,此時,試樣均應全爆。
5.10 如果根據耐壓性的測定或產品中的應用情況,已知該起爆藥的較佳壓藥壓力值,可直接選用該壓力值作為壓制鋁加強帽和壓制銅管殼的壓力,此時,可省略5.4~5.7的步驟,在進行了5.3 的操作之后,直接進行5.9的操作。
6 結果處理
按照驗證試驗的結果報出較佳壓藥壓力和該壓力下的極限起爆藥量,結果表示至小數點后三位。